最新消息 – BVI 商業公司(修訂)法, 2015
作者:港通咨詢顧問
更新:2022-09-19 12:5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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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 商業公司法及商業公司條例已于近日刊登憲報而快將生效。
????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???? 1.?? 董事名冊 – 現有公司于2016年之內需要把董事名冊向注冊處歸檔。由2016年起,所有新成立的公司需于首任董事委任的14天內歸檔。其后變更則需于變更的21天內歸檔。歸檔后的董事名冊是不公開的。公眾不能查冊董事名冊的內容。資料的披露原則跟現時一樣,必須是由相關監管及執法部門,基于特定情況,才可以取得資料。
???? 2.?? 記錄和相關文件 – 公司需保存記錄和相關文件,以致能顯示及解釋公司的財政狀況及交易資料。而公司必須就保存記錄和相關文件的地點以及其負責人通知代理人。如有需要,代理人需要因應監管當局要求,各公司索取資料,違規者將被罰款USD 50,000。
???? 3.??? 股東名冊 – 股東名冊不必歸檔。只需保存于代理人辦事處即可。
???? 4.??? 紅股 – 公司發的紅股被視為全數繳付。
???? 5.???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 – 基于認可上市地點的法規及公司章程許可,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沒有轉讓書的情況下轉讓。
???? 6.?? ?交回股份 – 公司可以以無代價購回已全數繳付的已發行股份,由股份持有人書面交回股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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